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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7家企业鱼苗检出致癌禁药被责令整改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前日公布抽检结果,我省7家水产苗种企业的苗种被检出硝基呋喃等禁用药物。这种禁用药物长期大量摄食,存在致癌可能。专家表示,鱼苗含药残不等于成鱼有药残。鱼苗养至成鱼,药残会降解或稀释,不会对人体构成危害。

省海洋与渔业局也表示,市场上销售的成鱼被检出禁用药物的极少,市民可放心。

7家苗种企业被责令整改

近日,省海洋与渔业局对我省水产苗种养殖场进行抽检,前日公布的结果显示,1家鲍鱼育苗场和6家大黄鱼育苗场的鱼苗被检出有禁用药物残留。这7家企业是:连江黄岐林文鲍鱼养殖场、宁德市蕉城区永丰水产育苗场、宁德利兴育苗场、福鼎市闽威水产苗种场、福鼎市店下小巽育苗场、福鼎市白琳镇沿州阮家渡苗场、连江罗源湾金牌渔业科技有限公司(苗种场)

据了解,被检出的禁用药物主要涉及硝基呋喃类代谢物、氯霉素等。省内有关水产专家称,水产养殖药物残留具有耐药性反应、中毒反应等危害。比如,硝基呋喃是一种人用抗生素(痢特灵片),如长期大量摄食,存在致癌可能。

为何会从苗种中检出禁用药物残留?省海洋与渔业局介绍,一些育苗场为了追求经济效益,随意扩大苗种繁育密度,造成苗池水质变差,致使苗种容易发病。而为了防止苗种发病,提高其成活率,一些育苗场不惜铤而走险,违规使用禁用药物以代替渔药。据悉,省海洋与渔业局已派出监督执法组到连江、蕉城、福鼎等地开展水产苗种检查,责令上述7家违规水产苗种企业限期整改,并暂时收回苗种生产许可证。这些企业在此期间不得出售苗种,还需进行无害化处理,如降解或者销毁。

我省目前有一千多家苗种养殖场。下阶段,省海洋与渔业局将继续对水产苗种企业实行“黑名单”管理制度,存在安全隐患问题的水产养殖企业将在媒体曝光。

鱼苗有药残不等于成鱼有药残

鱼苗检出药残,是否波及市场上的成鱼?有关水产专家介绍,鱼苗有药残不等于成鱼有药残。水产养殖周期很长,有的药残在鱼苗成长过程中会降解;有的虽然不会降解,但随着鱼类成长会稀释,在成鱼体内含量将非常低微,不会对人体构成危害。尽管如此,苗种生产过程使用违禁药物仍是违法的。

据介绍,苗种主要供给水产养殖者,养殖者将苗种养至成鱼进入消费市场,时间跨度长。比如,大黄鱼育种周期大概三十几天,养成需一年半以上;鲍鱼苗育种周期大概半年以上,养成也需一年半以上。

省海洋与渔业局加工流通与质量监督处陈处长介绍,省海洋与渔业局对水产品养殖实行全程监控,去年产地水产品抽检合格率达98.8%。市场销售的成鱼被检出禁用药物的极少,远低于苗种检出率,市民可放心。

没有一个部门能全程监管

有关水产专家还表示,目前水产品实行的是多头管理,但没有一个部门能全程监管。海洋与渔业局负责监控水产品的养殖。质监部门主要负责水产品加工阶段的监测。质监能检测如腌制水产品的菌落、添加剂、是否用甲醛浸泡等,但有些禁用药物无法检出。工商部门主要负责流通阶段,但历次突击抽检水产品摊位、市场等,多是甲醛浸泡和染色等问题,也很少涉及违禁药物。而超市目前仅能进行简单检测。比如,仓山麦德龙进货时,会对大黄鱼等进行甲醛检测,但甲醛检测只涉及pH值、化学物质的甄测等,无法检测出违禁药物。永辉、家乐福等多家超市也称,只会简易检测。

专家建议我省建立苗种准出制和活鱼准入制。据悉,目前我国并没有建立苗种准出制度,即水产苗种从养殖场进入流通领域时,并没有一道把关的“门”。而在活鱼市场准入方面,我国目前也只有北京、上海建立了准入制度。“如果能有这两道把关的门,水产品安全有望得到更好保障。”该专家表示。(海峡都市报记者郑莉)

 来源:东南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