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象食品:中国生产的养殖鳗鱼及其加工品(仅限于烧烤以及鳗鱼肝加工品)
2.检查项目及检查频率
(1)对于制造并出口的养殖鳗鱼加工品,实施货物保留,针对其中的恩诺沙星含量,指导进口商实行自主检查。
(2)将中国生产的鳗鱼加工品(包括恩诺沙星在内)的监视检查频率提高至30%。对于注册检查机关无法指导进口商实行自主检查的,应采取相应的行政检查。
强化检查日期 | 国 家 | 检查对象 | 检查项目 |
| 中 国 | 养殖鳗鱼及其加工品(仅限于烧烤以及鳗鱼肝加工品) | 残留农药(恩诺沙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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