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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鳗鱼“1+4”模式乐了企业


20世纪70年代引进鳗鱼养殖开始,经过30多年的发展,我国已经成为世界鳗鱼养殖出口量最大的国家,鳗鱼养殖遍及全国15个省市,已经形成了鳗鱼苗种、养殖、饲料与鱼药、加工与出口的完整产业体系。

当然,在中国鳗鱼进入国际市场的征途中,并非一帆风顺,同样经受过大考验。经风历雨,我国鳗鱼出口企业究竟为何“破壁”前行?鳗鱼出口究竟为何风景独好?这其中,一直有检验检疫部门为之努力的身影,有检验检疫人员为之护航的心血。《食品安全》版从即日起,以鳗鱼出口主产区为例,陆续报道检验检疫部门在帮扶鳗鱼出口中,探索出的监管模式和积累的经验。

  

鳗鱼,别名叫鳗鲡、白鳝、白鳗、青鳗。属于鳗鲡分类下的物种总称。我国鳗鱼主要分布在长江、闽江、珠江流域、海南岛及江河湖泊中。

鳗鱼的营养价值极高,被称作是水中的“软黄金”,在中国以及世界很多地方从古至今均被视为滋补、美容的佳品。

日本是鳗鱼及其产品的最大消费国,养殖、加工鳗鱼由来已久。上世纪70年代末,鳗鱼养殖传入大陆,主要集中在福建省的莆田市和福清市,很快落地生根,逐步向全省扩展,成为一个支柱产业。90年代中后期,其向广东、江西、浙江等周边省份转移,成为我国单项农产品(14.26,0.10,0.71%)出口创汇较高的产品之一,并且大多出口日本、韩国、美国等高端市场。

2009年福建地区出口烤鳗921批、1.39万吨,货值1.66亿美元,与2008年相比分别增长25.65%21.64%11.03%。今年首季,福建烤鳗出口3798.80吨,货值6101.76万美元,同比分别增长49.11%96.13%,环比增长44.11%68.96%,继续保持高增长态势。福建鳗鱼以其安全、优质而受到国外客户的欢迎。国家质检总局副局长蒲长城和福建省副省长叶双瑜莅临福建长乐考察调研出口鳗鱼监管工作时,对福建检验检疫局的经验和做法给予充分肯定。

福建检验检疫局经过多年探索,一个富有福建特色的出口鳗鱼监管新模式(又称福建鳗鱼“1+4”模式)应运而生。即推行“公司+农业合作+基地+标准化”的现代农业生产加工组织形式,建立健全政府质量安全公共管理体系、企业质量安全控制体系、风险预警与快速反应体系和技术服务支撑体系。

强化源头监管———

推行“公司+农业合作+基地+标准化”的生产模式

福建山多地少,呈“八山一水一分田”分布,出口鳗鱼养殖基地具有面积小、分布散、数量多的特点。原料基地以散户为主,质量安全意识薄弱,管理水平低,难以保障原料质量安全。为此,从2005年起,福建检验检疫局在贯彻推行国家质检总局提出的“公司+基地+标准化”源头管理模式的基础上,指导企业、农户开展农业合作,以加工企业为龙头、农业合作组织为载体、养殖基地为基础、标准为核心,推行以“公司+农业合作+基地+标准化”为模式的现代化食品农产品生产组织形式,统一开展农业投入品的评估和供应,统一病害的监测、预警与防治,促进出口鳗鱼产品生产向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方向发展。该局先后指导鳗鱼协会在长乐、三明、福清等鳗鱼产品主产区成立了鳗鱼养殖用药统一配送中心,引入GSP(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现药品采购的规范化管理;引入GAP(良好农业规范),对养殖过程实施规范化管理,保障科学、合理使用药品。目前,参加农业合作组织的备案养鳗场达170多家,占备案养鳗场总数的60%,未发生一起因用药不合格引起的安全事故。鳗鱼产品送检药物残留不合格率已降至5‰以下,硝基呋喃、孔雀石绿等曾经高检出率的禁用药更是降至1‰以下。

落实主体责任———

帮助企业健全质量安全控制体系

企业是产品质量第一责任人,企业自检自控水平和诚信意识直接关系到产品质量。为此,福建检验检疫局加强宣传,使企业掌握安全标准,指定专人收集国内外食品安全法规、标准信息,定期编辑信息专刊,向企业免费发送,指导企业按照有关法规标准组织生产;加强培训提高企业管理水平,每年举办鳗鱼质量监督员、企业品管员、实验室检测人员培训,已培训鳗鱼质量监督员1000多人,培训企业检验人员、品管人员1000多人次;实施分类管理,提高监管效率,该局于2003年出台《出口烤鳗企业分类管理办法》,根据不同类别企业采取不同的检验检疫监管方案,重点加强自控能力较差企业的监管,提高了监管的有效性;强化信用管理引导企业诚信自律,该局于2005年率先出台《出口食品化妆品生产企业检验检疫信用等级评定工作规范》,建立出口企业信用数据库,将企业信用作为分类管理的重要依据之一;指导企业建立质量安全电子监管及追溯(网络)系统,将鳗鱼生产全过程安全控制信息通过互联网供消费者、采购商和进出口国官方查询,实现出口食品农产品“透明化”生产,有效提升国外官方、采购商和消费者对企业产品的质量信任;严厉打击违规出口行为。

加强部门协作———

健全政府质量安全公共管理体系

一方面,提高检验检疫监管能力。出台《出口鳗鱼产品检验检疫工作规范》、《出口鳗鱼产品检验检疫作业指导书》、《进出口动物源性食品残留监控作业指导书》等规范性文件,统一规范全局出口烤鳗检验监管工作;加强工作质量督察,签订行政执法责任状,采用实施绩效考评、工作质量稽查、专项检查等方式,督促分支机构落实监管责任;实施能力建设计划,利用培训、业务研讨、岗位竞赛、学科带头人指导、业务骨干引领、考察观摩等方式,提高一线人员技术监管水平。另一方面,加强协作,促进公共卫生管理体系的不断完善。与农业、渔业、外经贸等部门建立紧密联系工作机制,共同规范鳗鱼用药的生产、销售和使用,共同开展企业培训,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2010223日,福建省政府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的意见》,规划建设3个出口鳗鱼产品示范区,为出口鳗鱼产品质量的进一步提升创造了有利条件。

加强风险管理———

健全风险预警与快速反应体系

强化风险信息收集。通过监督、监测,及时发现质量安全隐患,每季度定期汇总分析实验室检测数据,掌握辖区出口烤鳗质量安全变化趋势;密切关注主要进口国家标准动态和检测通报信息,收集行业信息,掌握鳗鱼养殖生产动态和行业潜规则信息。强化风险评估。结合源头用药调查、日常监管、出口产品被国外检出不合格等情况,综合评估辖区出口鳗鱼产品在安全卫生质量方面存在的潜在风险,有针对性地制定重点检测项目和监控项目,提高出口检验把关的有效性。强化快速反应。对在监控中发现的或是输入国通报的质量安全问题,及时启动应急反应机制,开展溯源调查,帮助企业查明原因,落实整改,针对重要风险下发风险预警。

加强技术投入———

健全技术服务支撑体系

福建检验检疫局加大技术投入力度,形成了1个技术中心及5个下属烤鳗实验室的“两小时车程”检测网络。鳗鱼检测被列为重点检测实验室,能够承担目前国外要求的所有安全卫生项目检测,有多项烤鳗科研项目获得福建省和国家质检总局的科技奖励;发挥认证机构辅助监管作用,为基地、加工企业质量安全控制体系的有效运行提供高质量的技术服务;发挥专家作用,为企业基地病虫害控制、化学投入品使用和加工企业质量安全控制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

同时,辅之于《强力帮扶企业渡过难关16条措施》等举措,福建鳗鱼“1+4”模式收到积极的经济和社会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