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中国鳗鱼网

加强鳗苗进出口管理是当务之急

[中国鳗鱼网消息]:27,农业部水野办、国家濒管办与全国鳗工委、有关地方鳗协、鳗鱼进出口企业负责人等在福清市召开座谈会,交流欧洲鳗进出口情况、征求各方对鳗苗管理的意见。

农业部水野办樊处长认为,2009年欧洲鳗实施公约制度以来,各方面通力合作,做了许多工作,既按照公约要求进行了管理,又没有对鳗鱼产业造成太大影响,基本实现了平衡过渡目标。在实施过程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今年需要进一步研究解决。下一步,希望行业组织牵头建立可溯源管理制度,以利于欧洲鳗的进出口管理和可持续利用。

国家濒管办吕处长介绍了欧洲鳗的进出口管理的情况和存在问题,并提议建立两个体系,一是建立欧洲鳗苗进口的责任体系,规范进口管理,分清责任,保证“先发证,后确认”管理程序的有效执行,保障鳗苗进口贸易顺利;二是建立国内欧洲鳗进出口流转监管体系,实施可溯源管理制度,进行规范管理,为来自欧洲或CITES的咨询提供数据和技术支撑,有利于欧洲鳗的长久利用。

关景象处长代表鳗工委介绍了鳗业形势和欧洲鳗实施公约制度后鳗工委协助主管部门所做工作,不但争取到的欧洲鳗资源管理费减免政策和恢复出口退税政策,还帮助企业办理欧洲鳗的进出口手续,对促进鳗业的复苏做出了重要贡献。并表示,当前鳗业在规范管理、行业政策、资源利用、日本鳗和欧洲公平税赋等方面仍存在问题,鳗工委将全力配合主管部门,努力解决这些问题,为鳗业的稳定和发展做出新贡献。

代表们认为,上级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为鳗鱼行业做了大量工作,有力地促进了鳗业走出低谷。对于政府部门要建立两个体系,各地协会表示将全力支持配合,并在区域范围内做好鳗鱼进出口登记、备案、管理,建立档案,提供可溯源服务。代表们建议,应由鳗工委牵头研究鳗苗管理制度,配合主管部门加强对欧洲鳗苗和鳗鱼进出口的溯源管理;随着欧洲鳗苗资源的减少,中国鳗业的危机日益加重,政府要促进欧洲鳗苗进口,控制本地鳗苗出口,保护本国资源。

林美娇会长最后发表讲话,感谢农业部渔业局、国家濒管办等部门对鳗业的支持,也感谢各地协会和企业对的支持配合,并指出,为保障欧洲鳗进出口的顺畅,建议在3月份召开会议,进一步研究欧洲鳗苗和鳗鱼进出口管理的责任体系和可溯源体系的建设问题,并对进出口企业的办事人员进行培训;在农业部和有关主管部门的支持下,暂时解决了欧洲鳗出口退税等政策问题,但若想在两年后继续保留这些政策,需要靠大家一起努力。

据了解,今年的欧洲鳗苗进口手续问题已经协商得到解决,近期已经开始进口欧洲鳗苗,春节期间进口也基本不受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