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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例养殖鳗鱼使用杀虫药物中毒的救护

作者:福建省长乐市水产技术推广站 郑燕

伊维菌素是阿维菌素的衍生物,具有广谱、高效、用量小、安全等优点,对生物体内外寄生虫,特别是线虫和节肢动物均有高效驱杀作用。由于其具有效果良好、价格低廉等诸多优点,特别是防治斜管虫病效果很好,常被作为杀虫剂用于治疗水生生物体表的寄生虫。但随着伊维菌素应用的日益广泛,近年来使用伊维菌素治疗鱼体寄生虫时造成养殖鱼类中毒事故时有发生。以下是一起养殖鳗鱼使用伊维菌素杀虫造成中毒的原因及救护措施,以供养殖生产者参考借鉴。

病情介绍

200941日,位于福建省福清市渔溪镇的一家养鳗场发生一起使用伊维菌素治疗鳗鱼寄生虫引起鳗鱼中毒事件。当天下午我们到达现场,在现场调查了该养殖场的基本情况、事故发生的经过和生产记录。该场采用抽取地下水、使用水泥池养鳗鱼,共有16口池,每口池面积约200立方米,池水深1.5米,当时养殖鳗鱼规格从30/千克~5/千克不等,根据鳗鱼的规格,每口池的养殖密度从1万尾~1.6万尾不等。该场于324日开始至330日期间,分别对12号、15号、16号、17号养殖池连续使用不同的杀虫剂对养殖的鳗鱼进行杀虫防病害处理,其中324日使用“原虫净”(硫酸铜与硫酸亚铁合剂)325日至328日使用“车轮虫速杀”(乙撑双二硫代氨基甲酸铵)330日使用“虫杀110(鱼用伊维菌素溶液)41日上午养殖者发现鳗鱼中毒,沉入水底,于是急忙对水体施用葡萄糖20/米立方米、维生素C10/米立方、“绿威王”(主要成分:月桂基氨基酸盐、多元有机酸盐、苏氨酸等)5/立方米,来解救中毒鱼类,但是效果甚微。

确诊及急救

41日下午我们到达现场时,养殖场主正在将其错认为已经中毒死亡的鳗鱼从养殖池打捞处理,我们立刻对该池的鳗鱼进行现场检查,同时对其生产情况及生产记录进行调查,发现4口事故养殖池的鳗鱼大多沉到池底不动,但是并不是养殖者认为的已经死亡,大部分的鳗鱼只是由于中毒较深处于昏迷麻痹状态,对外界的刺激无反应。于是我们首先制止了养殖者对中毒鳗鱼的打捞,其次建议养殖者对中毒的养殖池先排放掉大部分的池水,换上新鲜的活水,每口池增开一台增氧机,促进池水循环,保证水体溶解氧的充足,6小时后再次大量更换池水,同时再施用维生素C、“绿威王”解毒药物。42日上午该养殖场4口池中毒的鳗鱼均从昏迷麻痹状态苏醒,恢复正常。

病因及建议

对于这起渔药中毒事件我们分析其中毒原因:首先是养殖者缺乏安全科学使用渔药原则,盲目地连续滥用杀虫药。杀虫药本身对鱼体也具有一定的毒性,使用时更应该慎重小心。而养殖者在324~3307天内连续使用3种不同的杀虫剂,一种用完一两天后,又换另外一种,之后再换。既没有正确地对症下药,认为3种杀虫剂都用了一定能杀灭所有各种寄生虫;同时也没有在第一种药物使用后认真检查该药物是否对寄生虫有效,没有让鳗鱼在第一次用完药之后有足够的恢复时间,就在第二天换了另外一种杀虫药,第二种药物连续用3天后,仅仅停药一天就开始使用药性最强的伊维菌素。由于鱼体还处于对之前两种杀虫药的应激期间内,还未从应激反应中恢复,再次用药对鱼体进行杀虫,最终导致养殖鳗鱼伊维菌素中毒。

其次由于养殖者在使用杀虫剂之前未能很好了解该药物(伊维菌素)的药性及作用机理,在发现鱼体中毒后未能采取正确的解救措施。其实伊维菌素药物的作用机理是:伊维菌素可与寄生虫体细胞上高特异性位点结合,增强虫体抑制性神经递质r-氨基丁酸的释放,以及打开谷氨酸控制的Cl-通道。带负电的C1-引起神经元休止电位的超极化,使动作电位不能释放,神经传导受阻,最终导致寄生虫肌肉不能收缩,发生弛缓性麻痹而死。在使用该药物杀虫时,由于用药量的不慎和施用措施的不当往往也会导致鱼体产生轻微的昏迷麻痹症状。养殖生产者在发现鳗鱼中毒后未能采取正确的解救措施,对水体进行彻底大量更换,同时保证充足的溶解氧。只是在施用解毒剂无效后错认为昏迷麻痹的鳗鱼已经死亡,就要打捞处理掉,险些造成重大损失。

因此,我们建议当养殖生产者发现鱼类发生寄生虫疾病时首先应该正确诊断病因,一定要通过显微镜确诊是哪一种的寄生虫引发的病症,其次根据不同的寄生虫慎重选择不同杀虫剂,根据不同杀虫剂的药性正确地使用该药物,对使用的药物一定要先了解其药性及作用机理,在发生药物中毒时好采取相应的急救手段,以减少用药不当造成养殖鱼类的损失。

中国鳗鱼网报道

【关键字】:水产养殖渔业鳗鱼,病害防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