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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病久治不愈的八个原因

随着水产养殖的集约化程度的逐步提高,水产养殖中病害常有发生。鱼病的发生不仅影响了养殖品种的品质,还制约了养殖的产量和效益。在防治鱼病过程中经常碰到看似一种“简单”的病症,虽然采用了或哪怕穷尽了各种办法,也浪费了大量的时间精力,却总得不到应有的治疗效果,仍然造成了大量的损失。本文以在鱼病治疗过程中不易引人注意的八个原因作一解析,供参考。

一、鱼病的误判

以常见的烂鳃病为例,烂鳃病的共同症状:发病后病鱼游动缓慢,食欲不振,上下窜游;死亡后有的鳃丝腐烂,有的成花瓣鳃,有的鳃部“开天窗”。

引起烂鳃病的原因有很多种,常见的有寄生虫引起的烂鳃病(如指环虫,车轮虫,杯体虫等),细菌性烂鳃,其他疾病继发感染引起的烂鳃症状(如肠炎病、营养不良引起的烂鳃)。如果不能对病因做出准确的判断,仅凭病鱼鳃部表现出的腐烂症状就简单诊定为细菌性烂鳃,很难达到满意的治疗效果。这种情况在实践中出现的频率最高,也是不能实现鱼病治愈最重要的一个原因。

二、病因判断不准确 病情主次不分

现在的很多种疾病,单一病症的很少,大部分都是几种病症混杂在一起,但一般都是以一种或两种疾病为主,其他表现出来的疾病症状大多都是因为主要疾病的继发感染引起的,比如指环虫病、锚头鳋病往往伴随着细菌性烂鳃病,草鱼“三病”往往同时发生等。所以在治疗过程中一定要分清主次,先治疗主要疾病,后治疗次要疾病。如果胡子眉毛一把抓,几种病都治疗,或者治疗的先后顺序,侧重点产生偏颇,都会造成疾病的蔓延。主要表现在一用药死亡量就下降,药一停死亡量就上升,反反复复,疾病总是难见好转。

三、“万能药方”

在鱼病治疗实践中,经常碰到养殖户所称的“万能药方”,即:在烂鳃病和其它的鱼病治疗过程中,不管是什么种类的病,都采用如下或类似的用药过程,外用杀虫剂(如硫酸铜),然后杀菌剂,内服提高鱼体免疫力的药物。

从药方的构成来看,表面上包含了杀虫、杀菌的功效,在他们的意识中抗生素、氯制消毒剂就是“万能药方”,养殖户如果使用效果不明显他们往往就加大药物用量,有时甚至高出几倍、十几倍或更高。

殊不知,这个“万能药方”也有一定的抗菌、消毒范围。对不敏感的微生物过量使用抗生素,不但不能发挥作用,相反会增加微生物的耐药性,使鱼病越来越难治疗。并且很多杀虫剂对鱼的摄食和水质都有或多或少的影响,如果鱼体没患寄生虫病而采用杀虫药,都会对后续的治疗特别是内服药的投喂产生一定的影响。

四、药物选择不当

当前市场上鱼用药物种类繁多,仅就治疗细菌性烂鳃病为例,就有氯制剂、二氯制剂、三氯制剂、季铵盐类等等,各个厂家生产的药物品种就更是五花八门。厂家往往给新药冠上一种神乎其神的名字,标签上介绍应用范围特别广,效果特别好,几乎包治百病。

基于商业保密或者其他原因,对药物的主要有效成分很少介绍,药物使用说明上也是仅粗略的介绍说每亩多大用量等等,更不用说针对某个具体养殖品种的具体疾病详细说明用量了。实际上很多新特药没有经过实践中的大面积应用检验,效果并不一定稳定,有些所谓的新特药仅仅是换了个名字,药物成分还是没有什么大的变化,这就给养殖户,基层技术人员选用药物带来很大的困难。

建议最好选择自己熟悉、药物成分了解的,老厂家生产的药物;对于比较新颖的养殖品种用药或者自己不了解的新特药,多向有关技术人员询问,必要的情况下可选择小面积实验性治疗进行尝试。

五、药物浓度不足

如果用药方法不当,造成药物浓度偏低或偏高,都有可能让病原体产生耐药性,并非只有高浓度才产生耐药性。凡药物都有一定的作用浓度,药物说明书上的用量往往是在一般理化条件下的推荐用量,不能死板套用。

用药时要根据养殖鱼类、养殖条件(如有机质,水温等)和养殖方式等进行调整,个别情况下调整的范围还比较大。如果长时间采用低的治疗浓度,仅能对致病菌起到抑制作用,达不到杀灭的效果,变相的让细菌、寄生虫等病原对药物有了一定程度的适应,造成了耐药性,疾病很难根治。

六、用药疗程不够

如果用药疗程不够,致病菌得不到彻底的杀灭,反复感染鱼体,最终也会产生耐药性。有些养殖户在鱼得病后不及时用药或有时在病情稍有稳定后就停止用药,这些都是不可取的。

俗话说“病来如山倒,病去如抽丝”,很多疾病从用药治疗到治愈都有一个过程,鱼病的治疗也不例外,一般都需要一个疗程或更长一段时间的连续用药。因此,用药后发现死鱼减少或停止,还应该继续用药一段时间以确保疗效,否则,病原菌就有可能在含有较低药物浓度的机体内顽强生长、繁殖,逐步产生耐药性,甚至发生变异,给今后完全治愈带来困难。

七、频繁换药

若用药后发现死鱼没有停止甚至反而增多,在对一些细菌性疾病,病毒性疾病和部分顽固寄生虫性疾病(如锚头鳋病)的治疗过程中,这种情况尤其常见。是药三分毒,大部分药物在杀灭病原的同时,对鱼体都有或多或少的刺激性作用,一些症状严重,濒于死亡的病鱼,实际上在用药后加速了它的死亡过程,要细心观察分析,在确定对症的前提下,继续用药的一段时间就会使病情得到控制。很多养殖户看到这种情况即认为所用药物没有治疗效果,一种药还没有见效,马上又换另一种药,其结果是鱼病没治好,成本又增加了不少,频繁换药,导致鱼病久治不愈。

用药疗程不够还有一种情况,往往是对疾病病原的生活史了解不够造成的,比如锚头鳋病,一般的常用药物只能杀灭成虫,而对于沉于水底的虫卵并没有杀灭作用,等到虫卵孵化成幼虫,又会危害养殖鱼类。在实践中表现在一用药就好,但隔不了多长时间同样的疾病又会出现,反反复复,久治不愈,在这种情况下,就应该隔一周之后再行施药一次甚至两次。

八、耐药性、抗药性的影响

随着近年来鱼病问题越来越严重,很多养殖户都非常重视鱼病的防治了,意识到防重于治的原则,但大多数养殖户的做法是发现鱼不爱摄食就开始用药,不是用杀虫药就是杀菌药,并且预防用药的剂量往往超出正常的一倍,个别的甚至2-3倍,导致鱼类的抗药性和药物残留问题越来越严重。

长期使用同一种药物治疗鱼病,病原体容易产生耐药性。长期使用一种药物防治鱼病开始效果会很好,但是时间长了以后药效往往会减弱,这是因为病原体对药物产生了抵抗力,即耐药性。因此,要不定期的更换药物的品种进行交替使用。

还有一种隐性的抗药性问题往往更不容易发现,在鱼种阶段超量的使用抗菌素等药物,在成鱼阶段仍然选用该药物或其他类似成分的药物来预防或治疗,这种情况往往发生在一龄鱼种阶段死亡率较高的养殖鱼类中,隐蔽性很强,特别在鱼种来源是异地购买的情况下更难发现。有些养殖户也注意到了这个问题,虽然换了个品牌的药物,但是药物主要成分还是一样,无论从预防和治疗的情况来看,效果都很不理想。购买鱼种时要了解该池鱼种的发病史、用药史等,为以后制定防治方案提供佐证材料。建议治疗疾病时的药物和预防时的药物采用不同的药物成分,避免抗药性的出现。

在常见鱼病的防治过程中,一定要做到谨慎小心,一个小的疏漏,可能造成截然不同的治疗效果;同一鱼池,往往同时发生几种鱼病,此时应根据发病的具体情况,首先对其中比较严重的疾病使用药物,使该病得到基本控制后,再针对其余的鱼病用药;长期使用同一种药物易产生抗药性,因此应选择相似药物交替使用。另外,在养殖过程中,给养殖鱼类创造良好的水环境,选择优质的饲料,定期检查,对于鱼病的防治也是必不可少的。总之,水产养殖重在“防患未然”而不是“亡羊补牢”。病害防治一定要以“预防为主,防重于治”为原则。

中国鳗鱼网报道

【关键字】:水产养殖渔业,鱼病,久治不愈,原因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