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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支持韩国对日本水产品进口禁令

 

围绕韩国对日本福岛和茨城等8个县水产品采取进口限制措施的日韩纠纷,世界贸易组织(WTO)相当于法院二审的上诉机构11(日本时间12日凌晨)推翻了相当于一审的争端解决专家组认为韩方措施不恰当的判断。要求撤销禁令的日本败诉。此举支持了韩方担心源于福岛核事故的放射性物质影响的诉求,对一贯主张水产品安全性的日本政府造成打击。

上诉机构指出专家组的判断在WTO检疫相关协定的解释上存在错误,认为韩方措施不能说是“具有超出必要的贸易限制性质”或对日本存在不公正的歧视。

此外,上诉机构称,无法判断韩国政府为保护消费者采取何种措施比较妥当,也不会在食品所允许的辐射水平等安全性问题上发表观点。日本主张韩国2013年加强对日本水产品的进口限制是“不恰当的歧视”,但WTO并未给予认同。

日本外相河野太郎12日凌晨发表谈话称:“十分遗憾。继续要求韩国撤销禁令的立场不变。”水产厅负责人表示:“将继续积极做出说明,避免出现对日本产食品的不安。”韩国政府12日称对上诉机构的判断“予以高度肯定并表示欢迎”,指出“将继续维持”对日本8个县水产品的进口禁令。

WTO争端解决专家组去年2月以禁止进口是不恰当的歧视为由判定日本胜诉,并敦促韩国解除对鰤鱼和秋刀鱼等共计28种鱼类的禁令。但韩国政府以“考虑食品安全重要性等因素时,专家组的判断存在问题”为由提起上诉。上诉机构推翻了一审判断。WTO的争端处理为二审制,因此是“终审”判决。

韩国以核事故为由,于2013年禁止进口在日本青森、岩手、宫城、福岛、茨城、栃木、群马、千叶8县捕捞和加工的所有水产品。日方以此举没有科学根据为由向WTO提起了诉讼。

中国鳗鱼网报道

【关键字】:水产养殖渔业,WTO,韩国,日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