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美国商务部(DOC)在第13号反倾销税审查期(POR13)批准了31家越南公司可以享受0%的反倾销税率。
Sao Ta Foods JSC (Fimex VN) and Nha Trang Seaproduct Company认为,先前的两家被告公司Sao Ta Foods JSC (Fimex VN) and Nha Trang Seaproduct Company的冷冻暖水虾产品在2017年2月1日至2018年1月31日期间未倾销美国市场 ,因此,这两家公司的初步税率为0%。
另外,在上述审查期间承诺不向美国出口或申请不同税率的另29家越南公司也将美国商务部赋予了0%税率的优惠。
越南海产品出口和生产协会(VASEP)认为,这一初步税率是越南公司在美国市场实现最低税率的坚实基础, 将有助于他们的业务进一步在美国市场蓬勃发展。
此前,根据2016年2月1日至2017年1月31日的第12号反倾销税审查期(POR12)仲裁结果,美商务部对越南虾征收4.58%的反倾销税。
中国鳗鱼网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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