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查组通过召开省、市、县渔业主管部门座谈会、现场检查和与生产者交谈等方式对江西水产苗种专项整治情况进行了认真督查。督查组先后深入九江彭泽鲫良种场、彭泽县彭泽鲫良种场、太泊湖水产场、进贤县青岚湖水产场等4家水产苗种场进行了现场督查,重点检查了这四个场的苗种生产许可证发放、苗种生产记录、用药记录、销售记录、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亲本档案、员工培训、饲料药品仓库等情况。同时就江西省水产苗种的生产、管理和渔政执法等问题进行了积极探讨,提出了建设性意见。督查组认为四家苗种场管理比较规范,品牌意识强,亲本来源记录清楚,“三项记录”完整,总体情况良好。
通过此次专项督查行动,对提高全省水产苗种管理水平、完善各项管理措施、保证苗种规范生产、加强渔业执法管理、确保水产苗种生产健康、快速发展等方面都有极大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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