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发布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2010版)的公告》(总局2010年第88号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食品生产许可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和《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质检总局令第129号),国家质检总局组织修订了《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2010版),现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审查通则(2004版)》同时废止。
二〇一〇年八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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