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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希望台湾开放鳗苗出口

近来因国际环保组织指责日本鳗苗多靠走私而来,来源不明,拟向濒临绝种野生动植物国际贸易公约(CITES)提案,将日本鳗列入附录二的物种,未来交易将受到管制,应检附非违法补获的证明文件。日本为了要让鳗苗控管透明化,希望中国台湾开放鳗苗可合法出口至日本,杜绝非法走私。

根据日本水产厅表示,去年11月至今年4月日本的入池量为19.6吨。其中进口苗4.1吨,主要都是香港进口。但是,香港并没有抓鳗苗,所以是从中国台湾等地走私鳗苗至日本。另外,入池量扣掉进口量有15.5吨,应该就是日本国内捕捞量了,但是同时期各都道府县的呈报捕捞量为8.4吨。剩下的7吨不是捕捞业者少报、没有报告,就是偷捕等,违法交易流通的可能性极高。

从台湾地区经由香港然后到日本,这条鳗苗走私的“香港路径”已经被视为国际问题了,“香港路径”被向来以限制国际交易来保护生物物种的华盛顿条约缔盟国会议视为问题之一,当不正当的走私及黑市交易等被公开出来,鳗鱼的进出口贸易被限制的可能性极高。华盛顿条约将在2年后举行,日本想透过流通透明化的宣传,来逃避各国的批判。根据日本水产厅的说法,日本是从1976年禁止出口的。当时是为了确保日本国内日益减少的鳗苗,同时也要防止从台湾进口便宜的养殖鳗鱼,以使价格合理化。然而台湾在2007年以报复性的禁止出口反扑,使得台湾鳗苗必须透过香港走私至有高度需求的日本。这条香港路径,目前依然存在,也是鳗鱼资源管理最大的妨碍。

日本在11月上旬,提请中国台湾方面思考有关鳗苗出口解禁的议题。根据相关人士的说法,日本在进口鳗苗时,将添附台湾的产地证明书设定为必要条件,经由香港所购入的鳗苗将不予承认。出口至台湾的鳗苗,以近几年的渔获量为基础,推定约年间3吨(1公斤=5000尾)数量,如果是歉收的年度则以一定量的黑仔出口以为替代方案。中国台湾目前有部分的养殖业者们对于出口再开的议题,似有难色,他们认为台湾养鳗高达8成都外销到日本,若鳗苗能出口,满足了日本投苗需求,未来恐怕就无需仰赖从台湾进口的鳗鱼,再来,由于台湾苗价便宜,日本若能稳定取得便宜的鳗苗,台湾也失去低成本的养殖优势,无法与日本国内养殖的鳗鱼竞争,台湾开放鳗苗出口,无异是杀鸡取卵的行为。日本政府、中国台湾政府部门如果要办理出口解禁的手续,因为“必须获得民间业者的同意”(业者说),所以鳗业者仍需继续协商。

中国鳗鱼网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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